九江大桥事故认定:船撞桥梁的单方责任事故 [200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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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交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广东“6·15”九江大桥船撞桥梁事故的通报,经初步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船舶航行中突遇浓雾,船长疏忽瞭望,采取措施不当所致,是一起船撞桥梁的单方责任事故。 通报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和海事机构、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结合交通部关于开展船舶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切实做好船舶防碰撞、防泄漏工作,稳定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要督促各航运企业加强对船员安全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船员和船公司的安全责任意识。今年年底前,各航运企业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培训考核要有专门记录。 各海事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监管手段,做好船舶交通组织和防止船舶碰撞工作。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船舶提供雾情、汛情、施工等公共安全信息服务,及时通过航行警告为船舶安全航行提供导、助航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对通航水域的桥梁、船闸、取水口、管道和石油平台等构筑物隐患排查,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采取防止船舶碰撞的保护措施,确保水上重要构筑物的安全。 另悉,21日,在各相关部门完成九江战备码头安全评估和试航后,1988年九江大桥建成后停运的九江渡口重新开通。渡运时间为每日6时至19时,3艘渡轮两岸相向对开,每隔半小时一班。渡运对象为摩托车、自行车、行人和一些特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等)。预计每天可渡运约7200人次、摩托车3000辆次,基本能满足九江大桥两岸群众出行需求。
来源: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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