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中日海上搜救联合通信演习在山东青岛成功举行 [2008-03-24] |
|
为了落实交通部徐祖远副部长提出的“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国家海上搜救机构相互合作”的指示精神。在交通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统一协调和指导下,2008年3月19日,“2008中日海上搜救联合通信演习”在青岛成功举行。 为了加强睦邻友好、增进友谊,近年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与日本海上保安厅按照国际公约要求,在海上搜救领域进一步加强了合作。为确保两国海上搜救机构在组织海上搜救行动时协调一致,两国搜救中心之间通信联络畅通,双方商定在《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框架内举行联合通信演习,以进一步提高协作水平。本次演习也是在2007年演习的基础之上的进一步合作,中国参演的单位为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演习前,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精心组织,抽调专门人员,做了大量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同时积极地与日方进行充分的沟通,有力地保证了演习的顺利进行。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副主任章荣军,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山东海事局副局长王玉成到现场观摩演习并对演习情况予以评估和指导。 3月19日1000时,“2008中日海上搜救联合通信演习”正式开始。按照双方商定的演习方案,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和日本海上保安厅名古屋分部分别模拟了搜救中心、遇险船舶、船公司等不同角色。同时,双方按照预先确定的方案,模拟了船舶碰撞、搁浅、漏油、落水人员搜救、搜救中心之间联合搜救等科目。整个演习过程持续近90分钟,演习工作语言为英语。 通过本次演习,中、日双方海上搜救部门加强了交流与合作,特别是本次演习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获得了一次与国外搜救机构直接交流的机会,促进相互了解的同时,提高了双方海上搜救方面的业务水平。
来源: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
|
|
| · |
订制中国航贸网邮件产品 删繁就简把握行业动态 2007-09-28 |
| · |
特别推荐 2005-09-09 |
| |
更多>>
|
|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的所有文字、图片、数据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国航务周刊和中国航贸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航贸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国航务周刊、中国航贸网联系。 |
|
|
相关新闻 |
相关数据 |
分类浏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