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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引航站重视做好奥运安保工作
[2008-08-07]

  近期,上海港引航站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奥运安保”为重点的港口反恐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通知要求:
  ①引航员在进入港区、货主码头以及被引船舶执行引航任务时,应按要求穿统一的制服,并携带工作证。随时接受工作证或工作包的查验,对于登记等应予以配合。
  ②引航站司机进入港区、货主码头的应按要求带好相关通行证、工作证,严禁无关人员乘车和携带违禁物品,如需安全检查、登记等,应予以配合。乘员也应按要求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并配合检查。
  ③站属码头以及船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落实巡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从水上、陆上进入码头、船舶,如因工作关系需要进入,应由相关科室派员陪同或通知,并作好相关身份证件的查验和记录工作。如发现应急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立即向部门领导和站值班调度报告,再由值班调度向相关科室和领导汇报。
  ④站机关在十九楼和二十楼分别安排专人值班,做好来访客人的安全检查、相关身份证件的查验和登记工作。
  ⑤各部门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和站值班调度报告,再由值班调度向相关科室和领导汇报。(陆悦明)
来源:中国引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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