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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七名仲裁员担任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仲裁员和调解员

点击数: 作者: 收藏 打印文章 2010年06月18日
    日前,我国政府正式通知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简称ICSID)秘书长,指派黄进等八人分别担任ICSID仲裁员和调解员。其中,有七人为贸仲仲裁员,他们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ICSID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余劲松教授(ICSID仲裁员)、厦门大学陈安教授(ICSID仲裁员)、复旦大学陈治东教授(ICSID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王传丽教授(ICSID调解员)、上海大学沈四宝教授(ICSID调解员)、香港证监会原主席梁定邦先生(ICSID调解员)。

    ICSID官方网站相关信息可以登陆:
    http://icsid.worldbank.org/ICSID/FrontServlet?requestType=ICSIDDataRH&reqFrom=Main&actionVal=PanelStates&range=A~B~C~D~E

    ICSID成立于1966年,是世界银行五大机构之一,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它的主要职能是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简称华盛顿公约,或者ICSID公约)的规定,通过调解和仲裁的方式解决私人投资者与投资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争端。该公约目前有140多个成员国,我国于1992年批准加入该公约。ICSID是当前解决私人投资者与投资东道国之间投资争端的重要机构,在国际仲裁界具有较大的影响。

    根据《ICSID公约》第13条的规定,每一成员国政府有权各指派四名仲裁员和调解员;根据《ICSID公约》第14条的规定,ICSID仲裁员和调解员必须由道德崇高、在法律、商业、工业或金融领域具有公认能力的人士担任;《ICSID公约》第15条规定,ICSID仲裁员和调解员任期六年。

    我国政府曾于2004年向ICSID指派了四名仲裁员和四名调解员,任期至2010年4月届满。我国政府本次向ICSID指派的仲裁员和调解员任期将于2016年5月5日届满。

    贸仲委与ICSID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今年5月,贸仲委冷海东副秘书长率小组访问了ICSID,ICSID秘书长Meg Kinnear女士也将于今年9月到访贸仲委。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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