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996年8月1日修)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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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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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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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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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的电影片、 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相带 金、银及其制品 食品、饮料 本表2、3、4税号及备注中所不包 括的其他商品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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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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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和制成品 电器用具(不包括摄像机) 照像机、自行车、手表、钟表 (含配件、附件)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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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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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 摄像机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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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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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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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避孕用具和药品,超过海关规定的自用合理数量 部分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运或按货物进口程序办理报关及验 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