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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2014年04月23日 09:31:45点击数:   中国上海  我有话说(人参与)

上海海关上半年将分批推出14项监管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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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4月2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上海海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参加。

  (一)

  上海海关党组成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工作组主要负责人张华鲁介绍了上海海关从通关便利、安全高效、功能拓展等方面积极开展监管服务制度创新的研究与多项试点进展情况。

  张华鲁表示,海关坚持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积极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围绕“简政集约、通关便利、安全高效”的要求,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将分批推出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制度。

  一、在5月1日之前和5月1日起推广实施的7项制度

  第一项:先进区、后报关制度。调整了原来一线进境货物先报关再入区的通关作业流程,允许企业先凭货物舱单信息提货进区,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海关申报手续,降低通关时间和成本。前阶段已有47家区内企业参加试点,根据试点总结评估,海关已形成了统一的制度标准,5月1日起将推广至所有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的区内企业。

  第二项:区内自行运输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不再使用海关监管车辆,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内的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通过信息化系统数据比对,实行自行运输,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前期有7家区内企业参加试点,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5月1日起将在整个自贸试验区全面推广。

  第三项: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制度。依托对使用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加工生产制造企业实施的联网管理,取消单耗审核与备案,以企业每日自动发送的工单数据为基础进行核销。使海关监管模式充分尊重企业生产规律,提高企业优化生产工艺的积极性,为研发、维修等新型业态的监管提供借鉴与样板。在区外试点评估的基础上,5月1日起全面推广至区内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

  第四项:保税展示交易制度。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在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可以在区外或者区内指定场所开展保税展示交易,对展示期间发生内销的货物实施先销后税、集中申报。已在自贸试验区实施。

  第五项:境内外维修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无污染的境内外维修业务,海关参照保税加工监管模式,依托信息化系统实施管理,推动加工制造向研发及检测、维修等生产链高附加值的前后两端延伸,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六项:期货保税交割制度。允许区内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以保税监管状态的货物为标的物,开展期货实物交割。将实施区域从洋山保税港区扩大到整个自贸试验区,交割商品从铜和铝扩展至上海期交所所有上市商品品种。已正式实施。

  第七项:融资租赁制度。海关对融资租赁货物按照审查确定的分期缴纳的租金分期征收关税和增值税。同时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可以保证书的方式提供担保,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吸引融资企业入区经营。实施区域从浦东机场综保区扩大到整个自贸试验区,已正式实施。

  二、5月1日后至6月30日前分批推广和实施的7项制度

  第八项: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改变传统逐票申报方式,改“一票一报”为“多票一报”,允许企业货物分批次进出,在规定期限内集中办理海关报关手续,扩大企业申报自主权,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第九项: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对一线进出境备案清单以及二线不涉税的进出口报关单取消随附单证的要求,必要时,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关随附单证。之前,上海海关会同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决定取消一线进境环节通关单的验核。

  第十项:统一备案清单。将自贸试验区内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两种备案清单格式统一为30项申报要素,实现规范简捷申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自贸试验区一体化运作。

  第十一项:内销选择性征税制度。对设在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国内市场的货物,企业可根据其对应进口料件或实际报验状态,选择缴纳进口关税。这将吸引更多生产企业入区,有利于企业扩大内销。

  第十二项:集中汇总纳税制度。将传统的海关主导型税收征管模式转变为企业主动型的征管模式。在有效担保前提下,允许企业在规定的纳税周期内,对已放行货物向海关自主集中缴付税款,海关由实时性审核转为集约化后续审核和税收稽核,简化税收征管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第十三项:保税物流联网监管制度。改革现行的仓储备案、盘库、核销等传统模式,对使用仓储管理系统(WMS)的企业,实施“系统联网+库位管理+实时核注”的管理模式,对货物进、出、转、存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管理,提升物流运作效率。

  第十四项: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制度。升级改造自贸试验区卡口设施,简化卡口操作环节,实现自动比对、自动判别、自动验放,缩短车辆过卡时间,提升通关效率,落实安全高效要求。

  除上述14项制度安排外,下半年,上海海关还将按照“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的原则,继续推出一些改革创新的制度安排。

  另外,上海海关还将大力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功能拓展,积极支持各类新型贸易业态发展。针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需求,上海海关目前已推出了“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的通关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只要通过上海市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在海关完成备案工作,都可以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业务。

  同时,上海海关将严密风险防控,认真履行维护进出境安全的职责,严格依法把关,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严厉打击走私违法活动,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透明的法治环境。

  (二)

  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司长张皖生在2014年4月22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上海自贸试验区是为我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上海自贸试验区是以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基础建立的,这既是中央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信任,也为上海海关探索改革创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监管服务提供了新的机遇。为此,海关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改革创新的同时,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科学监管,实现“简政集约、通关便利、安全高效”。通过半年来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形成了海关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总体改革方案,并在积极推进中。

  从海关工作看,上海自贸试验区自2013年9月29日挂牌半年多来,制度创新红利初显,有效提升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据测算(畅联物流提供)货物通关时间平均缩短2至3天,节约物流成本10%左右;市场活力明显释放,截至3月底区内海关新增注册企业2438家,总数达7392家,呈快速增长、多元发展态势;贸易规模稳步增长,今年1-3月试验区进出口值304.1亿美元,同比增长6.5%,海关征税234.6亿元,增长10.5%;区域功能不断拓展,推动总部经济、跨境电子商务、全球维修、融资租赁、文化贸易等10个领域约350家企业功能拓展,涉及进出口货值超百亿美元。试验区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成效符合预期。

  此次海关监管服务制度创新,是海关总署授权上海海关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结合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实际需求所开展的。这14项制度是对现有海关监管服务制度的创新和突破,但还只是海关在今年上半年推出的第一批创新制度,今后还将有更多创新制度出台。预计各项创新制度到位后,将大大提高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的水平。

  下一步,海关将根据中央“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的要求,加快对14项制度化措施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把已经成熟的政策推广到全部特殊区域甚至具备条件的全国其他地区,全面促进特殊区域政策的完善和功能的拓展,使特殊区域的优势得到更大发挥,更加有力地助推我国外贸发展。

  (三)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在2014年4月22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对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一直以来得到海关总署和上海海关的指导帮助表示感谢。

  戴海波说,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半年来,总体上看,开局良好、运行有序、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作为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贸易监管领域的改革创新得到了海关总署的高度重视。在试验区挂牌设立的同时,海关总署就出台了18项支持措施,制定了海关监管方案,保障了试验区的顺畅运作。海关总署于广州署长多次到试验区实地调研,聚焦“简政集约、通关便利、安全高效”三个方面,全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上海海关在海关总署的指导下,试点了凭舱单“先入区、后报关”、“分送集报、自行运输”等模式,探索自动审放、自主报税、联网监管、优化查验以及简化进境备案清单要素等便利化措施,并加快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口岸监管“单一窗口”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形成了一系列监管高效、企业便利的制度安排。

  同时,在海关的大力支持下,自贸试验区贸易、航运等功能拓展也得到不断深化拓展,涉及进出口额超百亿美元。试验区挂牌以来,首批亚太运营商获得总部授权,国内首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跨境通”正式运营,首个“前店后库”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在森兰区域推出,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在国内率先启动,期货保税交割试点范围和标的实现新突破,全球维修检测、高新技术服务外包、再制造等服务贸易产业发展迅速。可以说,海关的创新举措接轨国际通行规则,极大地提升了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释放了市场和企业的活力,为服务国家大局和上海创新转型做出了重要贡献。

  下一步,上海自贸试验区希望在海关总署的关心指导下,与海关进一步加强协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贸易监管制度创新节奏,尽快形成透明化的制度标准,实现常态化运作。同时,更好地将制度创新与用户体验结合起来,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建设与国际接轨的贸易便利化环境。试验区管委会将加强统筹协调,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海关监管服务制度创新的落地实施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戴海波最后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将牢牢把握国际通行规则,聚焦制度创新,全面推进各项改革试验任务,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努力用高质量的试验成果为实现国家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

 

上海自贸试验区自2013年10月以来进出口总值
    单位:亿元人民币
时间 进出口 出口 进口
2014年1季度 1851.5 456.5 1395.0
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合计 3665.7 937.9 2727.8

 

  据海关初步统计,今年一季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总值1851.5亿元人民币,较上季度环比增长2.1%。其中出口456.5亿元,环比下降5.2%;进口1395.0亿元,环比增长4.7%。自2013年10月自贸区挂牌以来,累计进出口3665.7亿人民币、出口937.9亿人民币、进口2727.8亿人民币。

  上海海关近日发布了《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办理联网监管手续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请登录上海海关官方网站http://shanghai.customs.gov.cn查询。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服务创新项目情况介绍 

 

项目名称 改革内容 改革效果 实施范围 前期试点案例 所属领域 备注
(一)先进区,后报关 改革前:在一线进境货物入区环节,企业先向海关申报进境备案清单,海关办理完通关手续后,企业再凭放行单据将货物运至区内。改革后:对于一线进境货物,海关依托信息化系统,允许企业凭进境货物的舱单信息先提货进区;上海海关所辖口岸监管场所经营人凭电子信息办理相关货物的提离手续;货物运至区内后,企业再在规定时限内向海关进行进境备案清单申报。 企业进境货物从港区到区内仓库时间平均从2-3天缩短至半天。企业物流成本平均降低10%。 由目前的47家试点企业扩大到试验区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上海盟通物流有限公司是“先进区、后报关”的试点企业之一,试点货物中80%以上为服装类产品,通常每票都有10个以上的品名。原来“先报关、后进区”模式下,经常因为单证问题影响通关,并为此增加物流、仓储成本支出。试点“先进区、后报关”后,企业可将货物提入仓库后,再整理资料向海关备案申报,既提高申报准确性,又能节约时间,降低物流成本。 通关便利 首批形成制度安排的改革项目。5月1日起将推广至所有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的区内企业。
(二)区内自行运输 改革前:试验区范围内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货物的流转采取转关运输方式并用海关监管车辆运输货物。改革后:试验区内企业,可以使用经海关备案的自有车辆或委托取得相关运输资质的境内运输企业车辆,在试验区内自行结转货物。 大幅节约企业物流成本和通关时间。根据试点情况测算,每车缩短30分钟,企业一年节约物流成本约20万元。 由目前7家企业试点扩大到试验区有需求的企业。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首批“自行运输”试点企业,运输路径从外高桥保税区到洋山保税港区。采用自行运输模式,平均车辆可以节约半个小时的等候时间。以外高桥至洋山为例,2吨的车辆可节约50元/车,5吨的车辆可节约100元/车。 通关便利 首批形成制度安排的改革项目。5月1日起将在整个自贸试验区全面推广。
(三)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 改革前:仅在区内个别生产企业试点。一般生产企业实施单耗管理核销模式。改革后:对实行海关联网监管、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取消单耗管理核销模式,实行以每日工单数据为基础的核销模式。 将实现海关动态实时准确核算、即时计算核销结果。企业库存差异认定时间从原来的约一两个月减少到一天,节省了企业申报时间。为区内维修和研发等新型的业务类型提供了与之相适应的核销模式。 试验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漕河泾出口加工区内英业达科技有限公司已试点参与工单式核销模式。试点较好实现了海关保税监管效能提升和企业运作便利化的“双赢”。成功实现电子账册的 “瘦身”,方便企业进行备案申报。英业达通过归并关系将厂内21000多个料号归并至H2000账册的260多个项号,简化了通关作业流程,提升货物通关效率。采用电子工单代替传统加工贸易备案单耗进行核算,在提高数据准确性的同时,缩短了核销作业周期。英业达在实行工单式核销模式后,企业盘亏情况和补税金额更加合理,核销周期也从原先的半年缩短至2个月。 通关便利 首批形成制度安排的改革项目。5月1日起全面推广至区内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
(四)保税展示交易 改革前:仅允许企业在区内开展保税展示。改革后: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在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在区外或区内指定场所进行保税货物的展示及交易。 允许企业在试验区物理围网以外场所进行保税展示交易,企业可按照经营需要进行物流配送,已销售货物在规定时限内进行集中申报并完税,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和终端售价,加快物流运作速度。 试验区内有此业务需求的企业均可开展。 位于外高桥保税区的森兰商都,试点开展了高端消费品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流程如下:保税仓库—电子监管—展示点销售—一个月内销售货品集中申报—三个月内未售货品返区。海关监管系统、企业仓库WMS管理系统以及森兰商都ERP管理系统成功对接,信息互通,及时了解货品在每个阶段的状态。海关在森兰商设立专用监管点加强现场监管。据运营方测算,由于海关允许商品在保税状态下出区进入展示平台,并可零售和事后集中申报纳税,减少了中间环节和税费成本,其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售价可比国内市场相同商品优惠20%至30%。 功能拓展 首批形成制度安排的改革项目。已在自贸试验区实施。
(五)境内外维修 改革前:仅允许区内企业开展区内生产出口产品的返区维修,且维修业务规范不明确。改革后: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无污染的境内外维修业务,海关参照保税加工的监管模式,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管理。 拓展区内维修业务范围,促进高技术、高附加值、无污染的境内维修业务发展,推动加工制造向研发及检测、维修等生产链高附加值的前后两端延伸,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区内符合条件的开展维修业务的企业。 1月3日,天长(上海)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引进一架波音737客机,货值5200万美元,由上海波音航空改装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改装。这是浦东国际机场综保区2014年首单维修业务。上海海关完成了这一单维修改装飞机内销的监管工作。 功能拓展 首批形成制度安排的改革项目。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六)期货保税交割 改革前:在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内开展铜、铝两项商品的保税期货交割试点。改革后:允许企业在试验区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以保税监管状态的货物作为期货交割标的物,开展期货实物交割。业务品种扩大到上海期货交易所全部上市的商品品种。 进一步促进我国期货贸易的发展,促进形成我国大宗商品定价机制,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建设。 由洋山保税港区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铜和铝2个品种,扩大到试验区全部范围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所有上市的商品品种。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试点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以来,共计生成保税交割结算单37张,实际重量约为925吨。借助保税仓库存储期货保税商品,企业可在保税状态下进入期货商品交割环节,不必先行办理报关手续、缴纳进口关税和相关税费,此举有助减少企业资金压力,帮助其扩展期货交割规模,推动国内期货交易市场发展。同盛公司自开展该业务以来,2011年的电解铜进出库总量为4.4万吨,2012年为22.1万吨,2013年为32.3万吨,业务量增长明显,企业知名度及影响力也不断提升。 功能拓展 首批形成制度安排的改革项目。已正式实施。
(七)融资租赁 改革前:仅在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开展试点。改革后:可在试验区范围内开展此项业务。允许承租企业分期缴纳租金,对融资租赁货物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分期征收关税和增值税。 将上海航运服务与金融服务的资源优势、创新优势、环境优势,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功能优势相结合,推动试验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融资租赁特别功能区与金融创新实践区。 试验区内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融资租赁条件的企业均可开展此业务。 今年1季度,交银金萱(上海)飞机租赁有限公司进口自贸区首架波音777飞机,货值1.64亿美元,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上海海关为该飞机办理了进境备案和出区租赁手续口。 功能拓展 首批形成制度安排的改革项目。实施区域从浦东机场综保区扩大到整个自贸试验区,已正式实施。

 

 

项目名称 改革内容 预期展望 实施范围 所属领域 备注
(八)批次进出、集中申报 改革前:通关申报环节以逐票申报为主,集中申报为辅且均在二线实施。改革后:改变传统逐票申报方式,改“一票一报”为“多票一报”,允许企业货物分批次进出,在规定期限内集中办理海关报关手续。 扩大企业申报自主权,大幅减少企业申报次数,加快企业物流速度,有效降低通关成本,为试验区内企业开展“多批次、小批量”进出口业务提供便利;同时,方便企业开展保税展示、保税维修、外发加工等业务,提升企业竞争力。 6月30日前在二线进出区环节实行“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下半年在一线进出境环节推行“批次进出、集中申报”试点。 通关便利 第二批形成制度安排的改革项目。6月30日前推出。
(九)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 改革前:海关在通关申报环节需提交提单、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纸质随附单据。改革后:对一线进出境备案清单以及二线不涉税的进出口报关单取消随附单证的要求,但海关保留必要时要求企业提供随附单证的权力。 简化企业报关手续,提高通关作业自动化率,大幅提升通关效率。 试验区内所有企业一线、二线的报关环节。 通关便利 第二批形成制度安排的改革项目。6月30日前推出。
(十)统一备案清单 改革前:外高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备案清单申报项为36项;洋山保税港区和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备案清单申报项为42项。改革后:统一简化试验区备案清单格式,申报要素统一规范为30项。 实现规范简捷申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自贸试验区一线进出境通关效率,促进试验区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体化运作。 试验区范围内所有企业。 通关便利 第二批形成制度安排的改革项目。6月30日前推出。
(十一)内销选择性征税 改革前:除外高桥保税区外,试验区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内销货物按照实际状态征税。改革后:对设在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国内市场的货物,企业可根据其对应进口料件或实际状态中选择缴纳进口关税。 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内销货物按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缴纳进口关税,达到减少税负、降低成本的目的,有利于企业扩大内销,提升试验区内生产企业的竞争力,吸引更多生产企业入区。 试验区内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均可申请开展此项业务。 通关便利 第二批形成制度安排的改革项目。6月30日前推出。
(十二)集中汇总纳税 改革前:海关征税为传统的逐票审核、征税放行模式。改革后:将传统的海关主导型的税收征管模式转变为企业主动型的征管模式。深化税收征管环节的“前推”和 “后移”,在有效担保前提下,企业在规定的纳税周期内,对已放行货物向海关自主集中缴付税款,推进征缴电子化,海关由实时性审核转为集约化后续审核和税收稽核。 实施集中汇总纳税后,在有效担保的前提下,实行先放行后征税的模式,企业在一个月内对已放行的货物集中支付税款,从而实现货物的高效通关,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据测算,应税货物通关时间可节省70%。 试验区内B类以上企业、区外A类以上企业 通关便利 第二批形成制度安排的改革项目。6月30日前推出集中汇总纳税。
(十三)保税物流联网监管 改革前:对区内保税仓库管理采取传统的定期盘库管理模式,仓储企业管理系统未与海关联网。改革后:将传统的阶段性盘库方式改为动态、实时的仓库核查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使用仓储管理系统(WMS)的企业,实施“系统联网+库位管理+实时核注”的仓储物流海关监管模式,对货物进、出、转、存情况做到实时掌控和动态核查。 简化企业申报流程,便于企业实现不同状态货物的同库仓储经营,提高物流运作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适应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的需求。 试验区符合条件的使用WMS系统管理且与海关联网的企业。 通关便利 第二批形成制度安排的改革项目。6月30日前推出。
(十四)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 改革前:车辆、货物进出人工办理手续,效率较低。改革后:简化卡口操作环节,升级改造卡口设施,实现自动比对、自动判别、自动验放,缩短车辆过卡时间,提升通关效率。 卡口验放从“2上2下4敲章”的人工手续变为“0上0下0敲章”的自动过卡,车辆过卡时间从6分钟缩短至45秒。每天通车能力提高8倍。同时,有利于海关及时采集进、出、转、存物流信息数据,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自动比对、核注以及进行风险判别及相应处置,落实安全高效要求。 6月30日前,一线进出境货物实现智能化卡口验放。 通关便利 第二批形成制度安排的改革项目。6月30日前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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