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贸网

经贸

6765篇精品文章

2013年03月26日 10:29:24点击数:   国际商报  我有话说(人参与)

中欧互补性强应妥善处理摩擦

市场及媒体合作

请联络
13651105957

snet1998@vip.163
.com

 

  3月25日,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副部长崇泉就中欧贸易摩擦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他强调,中欧互为重要贸易伙伴,互补性强,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关乎中欧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大局。
 
  在谈到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正式立案的问题时,崇泉表示,目前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正在程序之中,中方各项应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并始终不会中止和放弃与欧方通过磋商解决争端的努力。
 
  他表示,一旦发现欧方在调查中有任何不符合世贸组织(WTO)之处,中方将及时开展政府交涉并保留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的权利。崇泉强调:“光伏产业涉及中方重大利益,如果欧方一意孤行,坚持对该产品设限,并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利益,中国政府绝不会袖手旁观,将采取一切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针对外媒关于欧盟就双方无线通信设备向中方提出三个要价的报道,崇泉表示,无论欧方提出什么要价,谈判的前提是符合WTO规则、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崇泉称,中国欢迎欧洲企业参与中国市场竞争,也希望欧盟同样给予中国企业以公平待遇。中欧企业还可以在共同研发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把蛋糕做大,共同分享市场,也可以共同开发第三国市场。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通过产业对话和合作解决发展及竞争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再次呼吁欧方认真考虑中方的立场和建议,审慎使用贸易救济措施,通过磋商合作解决贸易摩擦。中欧都是世贸组织成员,应共同为维护世界贸易秩序作出贡献。”
 

咨询热线:13651105957

网友评论

特别推荐
你需要货主数据吗?《中国进出口数据咨询平台(航贸物流版)》帮助你

[2016-01-26] 来源:中国航贸网(www.snet.com.cn) 

  如何全面地掌握特定区域的货主(进出口商)资源?如何判断新开航线的价值?如何分析货主(进出口商)的淡旺季以及采购周期?如何分析货主(进出口商)的采购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发潜在客户?

  中国航贸网(www.snet.com.cn)联合全国海关信息中心下属企业共同研发了《中国进出口数据咨询平台(航贸物流版)》,在这里,你能第一时间了解不同运输方式的进出口货量数据及经营企业信息。

  贸易国货量一目了然——包含中国至全球200多个国家贸易数据数据更新实时全面——30类细分行业,1225种商品,每月21日即更新上月数据;各省市进出口数据,细化至特定经济区域;覆盖25条中国进出口航线货主企业信息——快速寻找目标客户信息;追踪中国进出口航线货主企业发货规律——及时掌握货主采购规律.....

  欢迎 点此 观摩并索取试用账号!(详情请恰:1365110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