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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01年第1号

作者: 来源:中国航贸网 发布时间:2001年01月18日 00:00:00
根据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调整的税则税目,以及调整后的海关进出口税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00年第1号)作了相应调整,现将调整部分予以公告,自2001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一:新调整的进出境检验检疫商品目录 附件二:调整后已取消的商品编码 请见本网行业知识2月13日更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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