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马珣 来源:中国航贸网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5日 00:00:00

  财建﹝2010﹞46号


  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上海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交通委员会,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促进长江水运发展,根据《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中央和有关地方财政决定设立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为规范补贴资金的管理,特制定《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文档附件:

  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打印本文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