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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作者:马珣 来源:中国航贸网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2日 00:00:00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0第25号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2届会议于2006年12月8日分别以第MSC. 216(82)号和第MSC. 217(82)号决议通过了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的修正案。

  上述修正案在《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下均为强制性规定,根据安全公约第VIII(b)(vii)(2)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将于2010年7月1日生效。

  我国是安全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上述修正案的中文本(可登陆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guojisi/tongzhigonggao/下载)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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