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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第七批申请特案免税登记船舶材料的通知

作者:马珣 来源:中国航贸网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4日 00:00:00

  厅水运便[2010]45号

  各有关航运公司:
  根据我部《关于延长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07年第19号公告),请各有关航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清单(见附表)及有关资料,于9月1日前通过挂号信件或邮政快递(EMS)报送我部(水运局)。
  联系人:李琳,电话:010-65292656,传真:010-65292648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电子邮箱:shipping@moc.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2010年8月23日


  附表: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船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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