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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物流合作将有法可依

作者:马珣 来源:中国航贸网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6日 00:00:00

  《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草案)》近日提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特别列出专章,对闽台开展物流交流与合作作出具体规定。据介绍,大力发展物流业,对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地位有重要意义。《条例(草案)》从各级政府促进闽台物流交流与合作的职责、鼓励台资引进、审批服务和用地保障、闽台直航货物通关便利、闽台物流企业合作、物流行业协会交流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草案)》规定,鼓励台湾企业来闽投资建设、经营物流基础设施;对台湾企业投资的物流项目用地可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鼓励、支持福建省物流企业赴台湾设立办事机构及营业性机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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