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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进出上海港须守国际新规则

作者: 来源:中国航贸网 发布时间:2004年09月16日 00:00:00
从2004年7月1日起,未进上海港或已在上海港的国际航行船舶,如果不符合《船舶海上保安规则》的有关安全要求,海事部门将履行国际公约禁止其进出港。这项新规则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据了解,为构建船舶和港口设施合作、制止威胁海运领域行为的国际保安框架,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修正案及《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部和中国海事局就此紧急制定《船舶海上保安规则》与《港口设施保安规则》,迅速实现了国际公约的国内化。据悉,从7月1日至9月30日,上海海事局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行动,主要对进入上海港水域的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客船和移动式海上钻井装置进行执法检查,以确保港域内船舶按照国际安全规则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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