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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应邀派员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培训班授课

作者: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31日 00:00:00
    由农业部主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培训班于2009年8月29日至31日在宁夏银川举办,来自全国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试点仲裁机构的近20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中国法制出版社刘时山社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贾东明副主任、贸仲委仲裁监督处赵健处长分别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有关内容和仲裁实务问题进行了讲解。

    赵健处长报告的主题是仲裁实务问题。在三个小时的报告中,赵健处长介绍分析了代表人仲裁、仲裁中的第三人、仲裁时效、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员的回避、仲裁员的开庭技巧、仲裁证据、仲裁员如何行使释明权、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如何制作仲裁裁决书、如何提高仲裁效率等问题,并回答了与会代表的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举办此次培训班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国农业系统对该法的学习,为该法的实施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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