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松根副会长指出,做为改革开放的窗口,港澳地区经济总量大,与内地经贸关系紧密,企业对于商事法律服务需求迫切。贸促会的法律服务具有品牌和专业的优势,应抓住机遇,加强与包括政府部门及工商会在内的香港各界的交流与沟通,使贸促会的法律服务得到广泛认知和了解,继而在合作中取得切实成效。董会长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提高对与香港相关机构合作开展商事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主动与香港各界开展广泛的交流与沟通,开拓法律服务合作领域;三是重视贸促会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国际商事惯例的形成及修改方面应发挥的作用;四是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五是调整法律服务工作的思路,调动贸促系统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系统内资源开展工作。各部门表示将尽快制定对港法律工作计划,落实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