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航贸网!

上海吴淞海关特快通关实施办法

点击数: 作者: 收藏 打印文章 1997年06月12日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实施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真正体现海关对信得过企业的信任管理,进一步简化海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促进贸易效率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快通关系指区别于现行正常单证流转环节和通关形式以外的特殊的通关形式。进口货物报关单经审单后可即刻予以放行,即无税费的即报即放,有税费的先放后纳的通关形式,海关对货物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办法。   第三条采用特快通关方式运作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不再流转到查验环节。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采用特快通关方式报关:   (一)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营或中外合资大中型生产型企业。   (二)企业信誉良好,管理有序,经济效益明显,并具有纳税能力。   (三)企业进出口货物量大,无拖欠海关税款情事,无违反海关规定前科,无被海关处罚记录。   (四)被海关批准为A类的企业优先考虑。   (五)企业已持上海海关核发《特快报关证明》的。   第五条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向吴淞海关申请采用特快通关方式报关。申请时,应向海关递交下列单证:   (一)要求采用特快通关方式报关的申请报告;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的生产营业执照和国家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的税务登记证明以及主管海关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   (三)企业开设的银行帐户情况,包括开设帐户的银行名称、地址、帐号等;   (四)企业主要的进口的商品编号、名称、规格等。   第六条经海关批准采用特快通关方式报关的企业,应向海关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递交书面保证函,承诺按海关规定缴纳关税和其它税费,海关发给其“纳税手册”。   第七条吴淞海关在进口报关大厅设立特快窗口,经海关批准采用特快通关方式报关的企业,应指定专人,持凭“纳税手册”迳到特快窗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第八条企业报关时,对有税费的,应将报关单上的主要内容如实填制在“纳税手册”上,交审单人员审核(经审单人员审核无误后,加盖验讫章予以确认,“纳税手册”退企业保存)。   第九条企业应在收到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港区提单后七天内(节假日顺延),到海关征税部门领取税费缴款书,并缴纳税费。   第十条企业缴纳税费后,应及时到海关征税部门办理税费核销手续,征税部门税费核销后,应在“纳税手册”上加盖“税费已核”章。   第十一条对在规定期限内不缴纳税费的企业,海关将收回“纳税手册”并立即取消企业的特快通关资格。   第十二条海关对批准采用特快通关的企业每年年底实施年审,对年审合格者,继续给予下年度的特快通关便利。   第十三条采用特快通关方式报关的企业违反本办法,不按时交纳税费或者违反海关有关规定的,海关将停止其特快通关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上述单位在二年内不得提出特快通关申请。   第十四条本办法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试行。
来源:中国航贸网 责任编辑: snet
中国航贸网支持单位
品牌活动
  • 中国国际物流节
    中国国际物流节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道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等六大部委及二十余家国家级社团机构支持,…
  • 中国国际运输与物流博览会
    中国国际运输与物流博览会
    中国国际运输与物流博览会是中国国际物流节核心活动之一,是目前中国乃至亚洲最大的物流展览会,自1…
  • 中国货运业大奖
    中国货运业大奖
    中国航务周刊杂志社、界上传媒主办的中国货运质量跟踪调查暨第八届中国货运业大奖评选活动……
  • 中国国际航运文化节
    中国国际航运文化节
    2011中国国际航运文化节将于2011年6月24日-26日举行。历届航运文化节均得到中国交通运输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