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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广海关通关作业改革全面推广
面对当今世界范围内科技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大趋势,许多国家海关都在积极致力于加快海关现代化发展步伐,改革和完善海关管理制度,简化海关手续,进一步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中国海关亦于1998年确立了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的跨世纪发展战略,并自1998年4月起开始着手对通关管理模式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以进一步增强海关管理的整体效能,实现严密监管与提高效率的有机统一,为促进对外贸易的加快健康发展,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作出积极贡献。在经过两年多的改革试点之后,中国海关与2000年下半年组织对信息化管理系统、通关作业流程、组织管理结构、业务运行管理方法手段、人力资源配置等进行了全面的改进和优化。2001年1月1日起,以信息化、集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新的通关管理模式已在全面各地海关开始正式运行。
中国海关在通关作业改革中,借鉴国外海关经验,结合中国海关实际,建立了集中审单的工作模式。目前全国各直属海关中,除少数几个业务量小,作业地点集中的海关(拉萨、太原、贵阳、兰州、银川、西宁)外,每个直属海关设立一个审单中心,负责对关区范围内各隶属海关作业现场接受的报关单数据进行统一审核。海关作业现场接受的报关单数据,以电子数据方式传输至审单中心,审单中心按照海关监管、征税、统计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集中审单,并对海关后续作业环节下达到工作指令。这种集中审单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地有效地保障了海关执法过程中执法水平的规范和统一,确保国家进出口管理和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同时也加强了海关内部各作业环节的监督制约,防止执法的随意性。并且由于采用了电子数据传输、审核的方式,也大大加快了审核的速度,有效地提高了通关速度。
在改革中,中国海关还加强对进出境物流的监控,建立和完善了海关物流监控体系,积极采用了集装箱检查设备、电子地磅、自身内部电子数据联网作业和与港区等相关部门数据联网等先进科技手优,并采用了对企业、进出口货物进行风险分析,实行风险管理基础上的分类管理,确定实际查验程度和方式,即保障了企业的合法进出,提高了货物验放速度,又有效打击了走私违法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
积极推进以快速通关为目标的转关运输监管模式改革
自去年初开始,根据形势发展要求,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转关运输监管模式进行了以快速通关为基本目的改革,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改革思路是实现简化转关手续、缩短滞留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通关速度,达到有效监管、高效运作。改革的具体措施主要是:一是实施转关运输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模式,简化手续;二是实行提前报关,减少货物和运输工具在口岸停留时间,提高通关效率;三是利用科技手段,实行电子数据核销,强化海关监管。
改革后,在收到运输工具载货清单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在货物到达口岸或企业所在地前即可提前在海关报关,所在地海关收到提前报关数据并经审核后,自动转换为转关信息以电子数据联网传输方式发至进境地海关,进境地海关即可按照所在地海关要求办理进口货物转关手续,转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查验、纳税、放行等及其后续手续。
根据试点取得的有效成果,中国海关已于2001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了“快速通关”改革,目前已取得一定效果,运行正常,企业反映良好,大大缩短了货物在进境口岸停留时间和办理手续的过程,通关速度有较大程度提高,同时也为企业避免了一定要到进境地办理通关的麻烦,方便了企业。
为高新技术企业出口实施便捷通关措施
长期以来,海关一直将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支持扩大外贸出口作为海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并进行了多方面的不懈努力。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在海关总署领导和外经贸部领导的亲自关注下,2001年5月,海关总署与外经贸部联合召开了第二次关贸协作会,进一步强化了关贸协作意识,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出口的措施,全国海关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适应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和海关监管要求,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其产品出口,对大型高新技术生产企业的有关审批和海关监管采取进一步的简便措施。联合出台了支持大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10项便捷措施,为大型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出口开辟了“绿色通道”。
其基本精神是,凡在中国关境内从事高新技术生产,其生产产品已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共同编制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信誉良好、并且年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使用便捷通关程序,包括:提前报关、联网报关、快速转关、上门验放、加急通关、担保验放、六项便捷通关措施。对于从事加工贸易的大型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如果其生产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保证有关数据真实规范并向海关开放的,除可以适用以上7项进出口便捷通关措施外,还可以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联网管理,实行免设台帐、免审合同、免办手册等3项便捷措施。对出口额未达到1亿美元,但资信可靠、情况特殊、确实需要适用以上便捷通关程序的大型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可由主管地海关和外经贸部门核报海关总署会同外经贸部批准。当然,为大型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出口开辟的“绿色通道”是建立在企业资信的基础上的,有关企业必须更自觉更严格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信守承诺,守法经营,强化内部管理,接受海关监管。
自2001年10月起,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已选定112家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点运行,并取得显著效果。得到企业、地方政府的一致好评。下一步海关将深入总结经验,不断扩大试点,逐步全面推广。
加快建立“中国电子口岸”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严厉打击走私、骗汇、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自1999年起,海关总署会同公安部、人民银行、工商局、铁道部、民航总局、外经贸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出入境检验局、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开始联合建设“中国电子口岸”。“中国电子口岸”实质上是“电子政府”的雏形。该系统充分利用国家电信公网资源,将跨部门、跨行业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电子底账数据集中存放到一个公共的数据中心,政府管理部门可进行跨部门、跨行业的联网数据核查,办理手续,实施管理,企业可在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由此将大大增加口岸执法的有效性和通关的整体效率。
目前,中国电子口岸已进入实际试点运行,截自去年底,已经推广使用的应用项目共3个:出口收汇核销项目:2001年8月1日在全国推广。进出口快件通关项目:8月起上海试运行,效果明显,成效良好。“ATA”单证册通关项目:8月开始在上海试点,当月底在全国推广。
正在试点的应用项目共3个:联网报关项目:从去年8月起在江苏、上海、浙江、广州试点,今年推广。出口加工区项目:去年8月起在江苏昆山出口加工区试点,今年推广。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项目:去年11月开始在深圳、上海、广州、拱北、大连、成都、杭州等关区进行试点,拟于今年向全国推广。
已完成开发并准备试点的项目共2个:出口退税项目:已完成软件开发,并对拟参加试点的企业进行了培训,今年开始试点并推广。网上缴税项目:已完成软件开发,11月起与中国银行及内部网进行联调测试,12月底,选择大连开始试点。
正在研发中的项目4个:进出口环保管理项目;加工贸易管理项目;减免税申请项目;舱单申报项目;均计划今年内开始试点并逐步推广。
从总体上看,试运行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使用现有资源,迅速建立了遍及全国的网络系统。二是保证了整个系统的高度安全可靠。在开始建设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之初,即研制开发口岸电子执法系统身份认证和安全保密子系统,并于2000年12月通过了国家信息安全保密鉴定。三是已推广的项目迅速取得良好效果。最明显的是出口收汇核销项目,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之间的收、付汇报关单数据已全部实现了联网逐票审批和核对、核查、核销,外汇核销单的申领、备案、交单、核销全部实现了联网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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