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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8月16日 00:00:00点击数:   中国航贸网  我有话说(人参与)

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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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务院有关私人信函的司法解释出台,邮政与快递之争看起来即将画上句号。对于半年多来一直左右为难的国际快递企业而言,用一位国内最大快递公司负责人的话来说,现在终于盼到了“雨过天晴”。 历经了自去年12月20日以来的风风雨雨,邮政与快递的“官司”从快递业务范围界定,打到了主管部门的管辖权,最后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立法层次,快递企业方才讨得了第一个有利于自己的“说法”。期间,有的企业连工商年审都没法办理,着实体会了一下当“黑户”的感觉,其中艰辛自不必言。看看今天快递人脸上洋溢的笑容,就可以体会他们对公平经营环境的渴望! 但是且慢高兴,因为不到《邮政法》的立法修改工作最终完成,给此事盖棺定论,还难说“阴云”一定会散尽。例如,最近一些省份全然不顾《邮政法》即将修改的事实,纷纷出台地方性的邮政管理条例,赫然将过时的“章法”请了出来,对国际快递展开了又一轮“严打”。这个苗头的出现,难免让国际快递企业再次坐立不安。 “阴云”未散的另一个表现是,目前对国际快递企业的工商年审只是网开了“一面”,合资企业可以办理了,但国内企业还是行不通。一位国内知名的民营快递企业家不无愤慨地说,“只听说过解放前的租界‘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没想到如今我们也碰上了。”尽管言辞有些激烈,但这种“逆国民待遇”确实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由此看来,未来一段时间的“天气状况”可以概括为,雨过天没晴,局部有“阵雨”。但是好在,“真理”已经掌握在国际快递企业的手里。据了解,在最近中央党校组织的一次高规格研讨会上,来自法律界的专家就两点达成了共识,一是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要有一致性,矛头直指反垄断;二是设定专营权要考虑到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选择权自由,呼吁立法应“以人为本”。有了法律舆论这把大伞的庇护,国际快递企业应当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坚持到“响晴”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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