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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航道投融资领域的破冰之举,长三角地区的“城建生命线”———浙北干线航道将率先从下月开始向过往船只征收通行费。从浙江省港航管理局获悉,《浙北干线航道通行费征收方案》已获该省政府批复,将于下月开始实行。这意味着浙江首创的“四自”航道投融资回报机制正式启动。
与民资纷涌公路领域不同,由于没有投资回报方式,社会资本在“水路”几无涉足。
去年,浙江省率先提出将“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简称“四自”)的公路投融资模式复制到水运领域,并陆续确定了一批“四自”航道试点项目,浙北干线航道也在其列。
根据11月1日起实施的《浙北干线航道通行费征收方案》,船只通过浙北干线航道的月度定额统缴标准为3元/吨,航次缴纳标准为1元/吨。考虑到船舶维修等特殊情况影响,按月定额统缴的船舶全年只需缴纳10个月的通行费。
与民资纷涌公路领域不同,由于没有投资回报方式,社会资本在“水路”几无涉足。
去年,浙江省率先提出将“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简称“四自”)的公路投融资模式复制到水运领域,并陆续确定了一批“四自”航道试点项目,浙北干线航道也在其列。
根据11月1日起实施的《浙北干线航道通行费征收方案》,船只通过浙北干线航道的月度定额统缴标准为3元/吨,航次缴纳标准为1元/吨。考虑到船舶维修等特殊情况影响,按月定额统缴的船舶全年只需缴纳10个月的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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