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公布取得海峡两岸集装箱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和船舶及舱位出租、互换情况。如班期、挂靠港口、船舶发生变更的,需提前向交通运输部办理备案或核准手续。如舱位发生变更的,需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交通运输部报备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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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附件:
台湾海峡两岸集装箱班轮经营者和船舶名单 (截止至2013年3月1日)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中国口岸协会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中国船代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