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航运市场的发展情况, 我司宣布自2010年8月8日起,对华中地区各港口出口至SINGAPORE 、MALAYSIA、PHILIPPINES、INDONESIA、THAILAND、KOREA货物征收的EQUIPMENT IMBALANCE CHARGE (EIS)调整,具体如下:
RMB600/20’ ……
RMB1200/40’/40’HQ ……
特此知会。
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