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及国庆节长假期间,华南地区港口(含广东、广西、海南及云南)进口操作将有以下影响及限制。
黄埔/佛山/三水/广州/湛江/中山/珠海/江门/汕头/惠州/东莞等珠江三角洲港口及海南/广西/云南地区,自2010年9月17日起至2010年10月8日止,禁止危险品进口。
深圳地区港口含蛇口/盐田/赤湾/大铲湾进口操作不受假期影响。
部分珠江三角洲码头的驳船服务将于长假期间暂停,详情如下:
- 南海九江码头/江门高沙码头/江门外海码头/中山码头/中山神湾码头,自2010年9月22日起至9月24日止暂停.
- 南海九江码头/顺德容奇码头/广州新丰码头/江门高沙码头/江门外海码头/中山外运码头/广州滘心码头,自2010年10月1日起至10月7日止暂停.
任何因假期进口操作限制而引起的中转港滞箱费应由客户自行承担,敬请合理安排您的货物运输。
特此通知!
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