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欧盟将与 2011年1月1日实施欧盟海关提前舱单规则,我司宣布自 2011年1月1日(按开航日期)开始,向所有远东、印度次大陆至欧洲货物(包含冷箱)征收欧盟入境摘要报关附加费(ENS)。实施ENS费率如下:
每提单25美元
申报修改,每提单40美元
欧盟入境摘要报关附加费(ENS)将对至以下国家的货物征收
1、27个欧盟成员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及保加利亚。
2、货物需经欧盟国家港口中转的欧洲国家:俄罗斯、挪威、瑞士、冰岛及克罗地亚。
特此通知!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