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宣布将于2011年2月1日起,对从中国港口(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云南省港口除外)出口至美国(包括波多黎各)/加拿大航线的货物调整码头操作费(TERMINAL HANDLING CHARGE)如下:
20’DRY …… CNY 590.-
40’/40’HQ DRY …… CNY 880.-
45’DRY …… CNY 1100.-
20’REF …… CNY 590.-
40’/40’HQ REF …… CNY 880.-
特此知会!
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