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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外自6月15日征收封志费

点击数: 作者:邢海红 收藏 打印文章 2011年06月02日

  自2011年6月15日起,将直接征收封志费(High Security Seal Charge - HSS)。该费用由过去的堆场或代理代为收取,改为由东方海外直接随提单收取。
  此费用为预付,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起运地: 上海,杭州,苏州,宁波,温州,义乌,南京,南昌,扬州,南通,张家港,合肥,成都,重庆,武汉,九江,长沙
  金额: 人民币20元每箱。

 

来源:中国航贸网 责任编辑: 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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