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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5月11日 00:00:00点击数:   中国航贸网  我有话说(人参与)

深货主反对马士基巧取豪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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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讯】代表深圳五百多家企业的深圳市物流协会和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日前联合发表关于马士基取消换单费及收取设备操作管理费的声明,要求马士基将该项名为“中国大陆地区设备操作管理费”、在内地八个口岸统一收取费用的做法是具有强烈的地区歧视性,表示“强烈反对和不满”,呼吁马士基公司撤销此项收费决定。并称会保留采取行动的权利。 换单费受抵制取消 马士基从五月一日起在深圳口岸取消和废除“柜单费”(即“换单费”,下同),并同时在全国各大主要口岸征收高额的“中国大陆地区设备操作管理费”(简称“设备操作管理费”)。该收费项目涵盖了深圳、厦门、福州、宁波、上海、大连、天津、青岛等口岸。 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马士基之所以决定取消和废除“换单费”是迫于我们和社会各界、媒体舆论的巨大压力。由于马士基征收“设备操作管理费”的客户通告中载明,“设备操作管理费”针对内地出口的所有重箱,其中包含的服务有签发“柜单”给经核准的合格的拖车服务公司,确保他们能够凭借订舱确认书提取出口所需的空集装箱的成本,因此,就深圳口岸而言,马士基目前征收的“设备操作管理费”实质上就是已被取消和废除的“换单费”,而且马士基深圳分公司在今年五月一日以后,仍按三十元/每柜(包括改单)收取“设备操作管理费”。 收费不合理不合法 据介绍,马士基收取的“设备操作管理费”与其所承诺的对应服务并不对等。根据国际惯例和航运实践,设备交接单的操作、签发是为了实现海上运输,在船公司所收取的海运费中已包含此项支出。因此,船公司在收取海运费后不得向提货方二次收费,更不能向与船公司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物流、拖车企业收取。 联合声明指出,此不合理费用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 深圳一物流企业负责人表示,马士基收取的“设备操作管理费”是利用其在物流行业的优势地位,转嫁经营成本。 深托协有关负责人称,协会多次与马士基深圳公司接洽,其没有任何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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